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泉港区人民检察院“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3年第三季度,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共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例,其中院领导填报13例。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常态化组织开展倒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和“上下联动、相互印证”排查整治违反“三个规定”工作,持续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夯实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工作基础,形成更加自觉的“有问必录”,促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