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公开
机构职能
荣誉之窗
通知公告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
法律法规
· 【学习园地】《中华人...
· 【学习园地】中华人民...
· 【学习园地】未成年人...
· 【典型案例】三部门联...
· 【指导性案例】最高检...
· 【网络安全宣传周】一...
以案说法
· 【微普法】我以为在奶...
· 【以案说法】依法批捕...
· 【微普法】当代银发族...
· 【七夕特辑】让有情人...
· 【微普法】分数线公布...
· 【微普法】坑!坑!坑...
当前位置:首页>>最新动态
扫黑除恶,看泉港检察十八般武艺
时间:2018-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各地都掀起了一场又一场的扫黑除恶攻坚战,泉港区检察院也不例外,以办案为主业,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联手公安、法院、纪委等部门,为全力打造“平安泉港”施展十八般武艺。

一、隔山打虎:翻查旧案,摸排线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要反复翻查梳理,从旧案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效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完善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委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实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

二、擒拿精术:办理了全区首起涉恶案件,在群众中取得了较好的反响。既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迅速办理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又要切实增强证据意识,严防冤假错案,回应社会关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始终牢记“依法”二字,在法律适用上再严格、在证据审查上再细致、在案件处理上再慎重,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确保将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法律、检验和人民群众评判的铁案。

三、刀枪剑戟:公检法三家联合出击,重拳出击黑恶势力犯罪。泉港检察院积极邀请区公安局、区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6场,牵头会签了《关于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加强侦捕诉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重大复杂黑恶案件会商机制,督促公安对以往办结案件进行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引导侦查取证,确定公检法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及电子卷宗等材料随案移送制度,及时沟通协调,逐步建立扫黑除恶联动机制。

四、强弩破竹: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黑办”),组织检察干警进校园入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

进校园:通过举办知识讲座、现场教学、危机情景演示、派驻检察官作为“平安校园行推广大使”进校园等形式向师生传授防校园欺凌、远离“黑恶”势力等方面的常识和技能,实现全区中小学校校园安全预防全覆盖。

入社区:检察干警开展了流动宣传,深入社区开展“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宣传活动,与社区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了解扫黑除恶的线索,向社区居民实时宣传“扫黑除恶”举报方式和政策文件;建立了微信、QQ宣传群,开辟了宣传专栏,加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横幅,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和报刊、电台等媒体加强对查办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工作成效的宣传,全力鼓励引导社区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泉港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十面埋伏”, “武”动全城,确保打赢这场三年攻坚战役,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下一篇文章:一份无言的信任

版权所有: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未经授权 请勿转载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17号 电话:0595-68879805
闽ICP备2024043363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95-68879846 举报邮箱:qgqrmjcy@163.com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