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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26日在泉港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清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紧贴区委决策部署,在服务发展中展现司法作为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使命,立足检察职能,全力保驾护航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加强安征迁方面法治保障,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加入法治保障组,及时研究、会商征迁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加大专案办理力度从严打击袭警、暴力抗法等行为,起诉妨害公务犯罪7件8持续开展检察官与税务干部共同挂钩重点企业活动,走访重点企业20余家,积极回应企业家关切的问题。法治宣讲小组深入企业开展以案释法,建立涉企案件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探索办案评估、回访、总结等制度,办理涉企案件5件6人。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高压态势,批捕涉黑案件1件19人、涉恶案件14人,起诉涉恶案件14人。坚持全面摸排,对2014年以来扫黑除恶11类打击重点案件、控告举报件进行全面核查,梳理、办理相关线索22条。坚持聚集合力,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联席会8场,牵头会签《关于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加强侦捕诉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重大复杂黑恶案件会商机制,引导侦查取证。坚持宣传发动,通过“两微一网”和集中宣传活动,全力引导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金融犯罪案件25件26人。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脱贫工作,为家庭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6万。经常走访挂钩镇、村与贫困户,拨出资金支持东张村共创党员活动阵地,支持狮东村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点,为贫困户提供慰问帮扶物资近3万元。大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督促侵害人补植复绿、修复受损土壤,用“检察蓝”呵护“绿水青山”。协同河长巡视督查,督促整改涉水问题近百个。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件,促成拆除坝头溪水域规模化养殖场6家,清栏家禽8.5万羽、生猪1000多头。探索跨流域生态保护机制建设,积极加入护卫泉州海岸线生态检察联盟,合力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与保护。

二、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在建设平安泉港中履职尽责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参与社会治理,建设平安泉港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年共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08件309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439件590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犯罪44,起诉91人;批捕多发性侵财犯罪85人,起诉104人;批捕黄赌毒等犯罪59,起诉74人。提前介入侦查5.24”重大交通事故案、“1.25”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11.4”碳九泄漏重大责任事故案等重大有影响案件。启动快捕程序,受案当天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批捕违规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陈某山等5名东港公司及“天桐1号”直接责任人员,以谎报安全事故罪批捕事后刻意隐瞒事实、瞒报泄漏数量的东港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黄某仁、常务副总经理陈某芳,及时回应舆论关注。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落实信访风险评估、释法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13对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依法不起诉18人。积极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6件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24场次,下访巡访12场次,办结信访案件13件,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1件。配合公安机关召开我区首例集体信访案件公开听证会,创新矛盾化解机制。试行赔偿保证金制度,对有悔罪意愿、履行赔偿保证金的轻刑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依法不批捕4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活动,起诉1件3人。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提前介入11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就医用药安全。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开展“法律六进”30余次,受众人数6000余人,与市检察院联合拍摄的《宪法》公益广告在全区展播。加大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力度,对9名未成年犯罪对象进行帮教,开展校园巡回宣讲13场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3000份,逐步实现全区中小学校校园安全预防全覆盖,我院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致力推进依法行政,协助区政府起草法治政府建设文件2份。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执法信息762条,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1人。惩防并举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着重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1件

增强司法公信权威,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捍卫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6件、撤案1件,纠正漏捕14人、漏诉12人,追诉漏罪6条,改变定性案件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退回补充侦查108件191人。发挥派出所检察监督工作室作用,促进基层公安刑事侦查工作规范化。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共办理4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抗诉1件2人,提出量刑建议504,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2次对自愿认罪认罚的32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从快处理,对361件案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提升诉讼效率。

全面强化执行与申诉检察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变更逮捕措施19件19人,公安、法院采纳18件18协助市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监督清理判实刑未交付罪犯21人,目前7符合条件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14人被看守所收监执行。开展对未成年人监管、社区矫正、监护、权益维护、社会救济等方面的监督工作,办理3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与市看守所、区法院会签《关于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情节的意见》,将未判决在押人员羁押期间表现作为是否起诉、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之一,已对20人适用该制度。持续推进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摸底、整理数据1300余条,监督法院对涉财产刑案件立案200余件。

全面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增强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度,共受理民事裁判、调解监督案件6件,同比上升67%。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建立与法院、公安的线索移送机制,公安机关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立案3人,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获采纳。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开展为期2个月的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得到及时处理。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2件,法院均已判决支持,判赔金额75.9万余元。针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行业乱象,会同区卫计、市管等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专项活动,排查发现违规问题30多项,促成关停取缔非法厂家2个,督促有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2件,该案入选省检察院“十大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四、完善检察体制机制,在深化司法改革中实现转型发展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内在动力,实现转型发展,提升司法公信。

着力推进公益诉讼开展。逐步形成检察建议、圆桌会议、提起诉讼和跟进监督四种相互衔接、逐级推进的法律监督情形,今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泉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时予以充分肯定。在办案中排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完成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2件,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4件。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公益诉讼,守护您的美好生活”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与政府法制、市场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机关建立了常态化沟通平台,会签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区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行政执法机关积极配合、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全力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办案绩效考核量化等配套机制。细化《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厘清各层级权限和责任,梳理出286项权限,其中授予员额检察官行使的案件处理决定权、程序审批权168项,切实实现“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院领导共办案280件,月人均办案数高于全市检察系统平均水平。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共召开3次员额检察官全体会议,43次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49件。根据全省统一招录计划,正式聘用7书记员以保障办案力量

试行“捕诉合一”工作机制改革。根据最高检司改精神,我院自9月1日起先试先行“捕诉合一”工作机制,根据“谁捕谁诉”原则办理刑事案件。办案检察官跟踪整个捕后侦查阶段,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继续办理,减少退回补充侦查数量,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量。通过检察官办案职权的统一配置,实现案随人走,全过程监督,真正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后续工作。主动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深化要求,研究构建检察院与监察委办案协调衔接机制。牵头制定《泉港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庭前会议规程》,拟定有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认定立功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促进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对接。提前介入监察委调查案件2件2人并顺利办结起诉。按照省编制委员会的统一要求,今年8月份,实现第二批5名检察干警平稳转隶至区监察委。

立足检察科学发展,在教育管理监督中激发担当作为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从严治党治检,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忠诚履职,坚决落实党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树牢接受监督意识,认真执行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提案,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通过定期走访、座谈交流、短信推送、检察开放日、专题调研、观摩庭审、执法检查等形式,为代表、委员了解检察工作、开展监督提供便利。深化“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机制,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检察监督指导中心融合建设,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注重舆论监督,实现“两微一网”、新闻发言人、案件信息公开网全覆盖。积极探索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开展公开审查7次,结合公开审查进行专题法治宣传,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坚持眼睛向内,推进司法规范化。加强对案件和司法履职行为的全面管理,做到全程留痕、严格监督。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7次,累计评查案件173件。制定《检察官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细则》,将业务指导、案件讨论与审核、案件评查等一系列执法办案活动与检察官办案纪律一同纳入监督内容,力求实现“人”与“案”齐抓共管。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听取律师书面意见73份。坚持阳光司法,共发布各类案件信息1162条,主动推送短信6834条。

坚持创品牌树典型,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契机,深化全员培训,广泛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各类培训504人次。持续深入打造志杰以案说法“检村共建”特色党建品牌,巩固发展基层党建全年共有7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表彰获评2015-2017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关心帮助、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司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检察职能履行还有薄弱环节;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效能有待提升;检察管理、检务保障、检察人才建设、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支撑检察工作发展的基层基础亟待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加强司法规范常态化建设任重而道远。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加以改进和解决。

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五抓并举、五强发力”,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新泉港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抓政治建检,强化思想引领,着力培育检察工作新理念。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去寻求应对、解决法律监督的供给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理解政法工作“十五个坚持”“八个指明”。要准确把握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机遇挑战,厘清转隶与转机、办案与监督、监督与被监督、匠心与创新四个关系,以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引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是抓服务强检,强化司法保障,着力推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和风险防范工作,服务三大攻坚战。围绕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部署,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深入实施护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打击一切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落实生态修复机制。探索加强公益诉讼与河(库、湖)长制等制度机制的衔接配合,增强人民群众“碧水蓝天”的幸福感。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做好检察环节各项风险防控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时跟进并稳妥处理好碳九泄漏事故后期司法工作,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抓业务立检,强化监督质效,着力促进检察业务全面发展。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推动构成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相互驱动、转型发展的新格局。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坚决纠正定罪量刑不当、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不断提高抗诉质量。以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虚假诉讼监督为切入点,推动民事行政监督有效开展。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深入贯彻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四是抓改革促检,强化创新创亮,着力激发检察发展内在动力。按照上级部署,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建设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检察院组织法与刑事诉讼法为契机,研究构建检察院与监察委办案协调衔接机制,探索查办、预防职务犯罪职能新模式。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建立检政、检法、检警和检律良性互动关系。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考核机制,加强检察职业保障。继续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不断健全覆盖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务公开和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长期经营打造,培育特色检察品牌,推动专业精神、业务水平、团队协作、工作氛围等薪火相传。

五是抓人才兴检,强化能力建设,着力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打造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抓落实的坚强领导班子。锲而不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以更大的决心抓好机关内部管理。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以打造一支现代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队伍为目标,建立健全“网络+实体”培训机制,增强全体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泉港检察工作走进新时代、迈入新境界、展现新风貌、开创新局面,实现“三个率先,三个泉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1. 司法救助: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2. 检察公益诉讼: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由检察机关及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强化公益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

3.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4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纳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检察工作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确定各类人员不同的员额比例、职务序列和职数,按照职业特点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5转隶:将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等部门的检察人员整合至同级监察委员会。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名称统一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站域名为“www.12309.gov.cn”,热线电话为12309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和司法办案过程中,对重大监督事项以案件方式规范办理的工作模式。

 

下一篇文章:2019年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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