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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630日在泉港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清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报告2018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8年以来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刑事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最基本、最核心的业务,是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保障法律实施作用最重要方式和途径。2018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讲政治、抓业务、强队伍的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新要求,做优刑事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紧扣大局需求,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两高有关司法解释,准确把握界限,坚决从严从快打击破坏疫情防控、社会稳定秩序的各类犯罪。扎实开展涉疫情犯罪提前介入工作,对涉疫情案件在侦查初期即指派员额检察官主动介入案件调查工作,做到所有涉疫情案件100%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切实提升办案效率,共依法提前介入4起涉疫情案件其中首起涉疫情诈骗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提起公诉,并成为全省首例判决的涉疫情刑事案件,受到央视等新闻媒体关注和报道。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金融犯罪案件2327人。在办理金融犯罪案件中,注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乡村、学校重点就防范非法集资、网络传销以及校园贷”“套路贷开展宣传月活动,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制作专栏7期,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现场咨询170余人次。加强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及时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共发放救助金额14.6万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抓紧抓实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58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战坚持精准发力,依法快捕快诉,审结涉黑案件120人、涉恶案件622人,批捕起诉恶势力集团(团伙)5个,追捕4人,追诉2人。通过提前介入、案件会商、庭前会议等与公安、法院形成打击合力,前期介入引导侦查,后期精准量刑建议,确保黑恶案件处理取得最大效果。围绕扫黑除恶三年总目标,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同步推进,结合治安顽疾和行业乱象制发检察建议,共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其中就非法放贷行为诱发隐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向区金融办发出完善金融行业监管的检察建议,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二、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70778人,审查起诉案件9521460人。其中起诉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188人;起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83人。提前介入侦查“1.25”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11.4”碳九泄漏重大责任事故案、“5.24”重大交通事故案等重大有影响案件。如在办理“11.4”碳九泄漏重大责任事故案,及时启动快捕程序,受案当天即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谎报安全事故罪批捕相关责任人员,及时回应舆论关注。加大打击网络赌博犯罪,依法对涉案金额近50亿元的特大跨境网络赌博案被告人王某春等61人提起公诉。坚决从严从重处理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批准逮捕34122人,决定逮捕14人,提起公诉2881人。继续发挥反腐败斗争检察作用,深化与监察委办案协调衔接机制,起诉区监察委移送案件34人。

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坚持疑罪从无,给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改过机会,努力化解社会戾气,共不批准逮捕83人,不起诉63人。切实搭建公开宣告、社会监督、当事人评议、跟踪回访四位一体的检察宣告制度,先后对56名被不起诉人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落实刑事赔偿保证金制度,对有悔罪意愿、履行赔偿保证金的轻刑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7人。

有序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22人,对2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提出撤销监护权检察建议11人,办理3起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巡回宣讲活动24次。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院领导全部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等主题检察开放日,开展“12355”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巡回宣讲8场次,发放法治宣传手册3000余份,受众人数3300余人。拍摄未检题材微电影《于向阳处》获评全国第四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微电影作品奖、泉州市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优秀展播作品第一名。加强与区教育局、团区委、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合作,与庄重文实验小学、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签订检校共建协议,推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同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与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泉港区教育局会签《关于泉港区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从源头和机制上加强对学校聘用人员的准入把关,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聘请12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志愿者,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活动依法进行。

三、深耕主责主业,积极推动刑事检察工作转型升级

严格落实员额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后的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合理配备7名员额检察官(全院现有16名员额检察官)。坚持权责一致,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召开109次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20件。

持续深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改革。抓住内设机构改革为关键切入点,落实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等工作由同一办案部门同一承办人办理的工作机制。通过精简办案组织、革新办案模式,整合人力资源、减少重复劳动,破解案多人少矛盾。通过检察官办案职权统一配置,实现案随人走,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作用,促进捕诉融合,实现捕诉办案质效双向提升,真正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履职自觉切实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促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实现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制度的规定》,发放2019年度值班律师补贴人民币7600。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召开公检法司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联席会议,对开展认罪认罚工作达成共识,推动形成合力。自201810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犯罪案件210289人,提出量刑建议191份,法院采纳率达100%  

四、理念变革引领,着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新格局

主动出击,深入挖掘两项监督线索来源。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新型检察办案理念,主动出击寻找监督线索,努力做到敢监督、善监督、会监督。积极推广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运用,充分利用监督平台的及时、全面、精准指引功能,将侦查监督与案件办理紧密结合,实现监督与办案有机融合,推动监督工作常态化。2018年以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18人,监督撤案66人,对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5份,纠正漏捕29人,纠正漏诉46人,纠正漏罪19人。

精益求精,精品案例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摒弃片面追求数字办案,在提高办案的质效上下功夫,通过培育、参评、宣传各条线的优秀案例,进一步扩大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如林某正等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系典型的软暴力犯罪,该案例被全国扫黑办专家授课中作为软暴力犯罪案例肯定并引用;郭某龙故意伤害案依法认定被告人郭某龙防卫过当作为防卫过当典型案例被市院采纳并向省院推荐;梁某成强奸案我院向区民政局发出撤销监护权检察建议书,后区民政局向区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该案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福建省法院少年审判典型案例。

刚柔并济,灵活运用刚性监督与柔性监督手段。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情形灵活运用刚性或柔性监督手段,与被监督者构建良性积极关系。恪守司法理性、谦抑性,坚持少而精原则,努力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与效果。比如办理郑某武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针对其被冒名顶替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的情况向区自然资源局发出规范不动产登记审核工作的检察建议。区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对检察机关采取柔性监督的方式表示赞同,并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过程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五、传承人才薪火,奋力打造新时代刑事检察铁军

一是坚持高站位,提升政治素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主题教育抓好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突出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度培育志杰以案说法”“检村共建等刑事检察特色党建品牌。

二是围绕专业化,提升业务素质。围绕实案、实战、实效,分层次、有重点的要求,组织参加专题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网络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实现接续培训、传学讲学,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常态化规范化。面对捕诉一体机制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新挑战,突出提升检察官与辩方协商、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准确适用不起诉裁量权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用足用好检答网,拓展互联网+”思维,满足检察人员日益增长的培训需求。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5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市级表彰。

三是增强免疫力,提升廉政素质。紧抓纪律规矩这根弦不放松,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明纪律红线,守住公正底线。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严在平常、管在平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为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监督,制定《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规定(试行)》。以零容忍态度严格执纪,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刑事检察铁军

非常之时必有非常之责,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毫不松懈地抓好疫情防控,除完成自身办案任务外,还抽调3名干警驻村防疫一线工作,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我院刑事检察干警以坚强的意志、过硬的担当、扎实的本领履行好各项职责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刑事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弱项: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仍需深化,打财断血力度不强,专项工作亟待突破;二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瓶颈问题显现,量刑建议精准化程度不够;三是两项监督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四是经济金融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各条线业务开展拘泥于常规工作,尚未打造出亮点品牌;五是一号检察建议相关工作开展深度不够,流于形式、止于表面。六是刑事检察干警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专家型、领军型人才匮乏。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下阶段刑事检察工作重点

下阶段,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要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依法履行刑事犯罪检察职责,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贡献力量。

提升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捕诉一体等办案优势,依法做好提前介入,确保在侦查阶段就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大力提高办案效率,防止案件在检察环节出现梗阻。积极调动主观能动性,将专项斗争从严与认罪认罚从宽有机结合起来,双向发力,优质高效办理案件。在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刑罚执行等每个阶段,把精准打财断血作为检察监督办案的重点加以关注。结合全区强基促稳三年行动任务清单,不等不靠、自我加压、攻坚克难,有序稳步推进六清行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

转变司法理念,着力提升办案水平和办案质效。加强对社会危险性条件的审查把关,摒弃构罪即捕。继续完善自行补充侦查制度,完善与监察委案件移送衔接机制。加强生效裁判监督,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强化检察建议刚性,提升监督精准度和权威性。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摒弃传统重打击、轻保护构罪即诉的错误理念,更新检察办案理念,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科学规范行使不起诉权,依法用好不起诉裁量权,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事实证据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坚决不诉。

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各阶段,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重刑案件、涉黑恶案件适用,尤其对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依法积极适用,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化解社会矛盾、瓦解攻守同盟重要作用。强化检察官量刑建议的职能意识和责任意识,练好内功,注重研究每一起案件的量刑问题。建立与法院的量刑衔接机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提高量刑建议采纳率,共同研究部分类案的量刑适用标准。加强工作协调,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开展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监督能力,着力打造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升级版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司法理念,坚决纠正重办案轻监督的观念。明确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是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业务并驾齐驱的检察主业基本功。对侦查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后加强跟踪,保障意见得到落实,违法行为得到纠正。关注监督数量,更注重监督效果,重点加强对侦查机关刑事案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以及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法限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监督。争取尽快在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推动刑事检察工作两项监督提质增效。

强化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刑检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检察官在捕诉一体工作模式下的批捕、起诉、监督等业务水平,围绕提高办案能力,定期牵头组织开展公、检、法、司联合培训和跨部门的交流学习,确保刑事诉讼高效运行,提高法律监督效能,共同构建良性互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推动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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