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公开
机构职能
荣誉之窗
通知公告
重要案件信息发布
法律法规
· 【学习园地】《中华人...
· 【学习园地】中华人民...
· 【学习园地】未成年人...
· 【典型案例】三部门联...
· 【指导性案例】最高检...
· 【网络安全宣传周】一...
以案说法
· 【微普法】我以为在奶...
· 【以案说法】依法批捕...
· 【微普法】当代银发族...
· 【七夕特辑】让有情人...
· 【微普法】分数线公布...
· 【微普法】坑!坑!坑...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守初心、担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贯彻落实观念立区、主业强区、生态优区、富民兴区、和谐安区发展战略,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严格按照区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切实做好日常防疫工作,确保办案安全。发动党员干部捐款,拨付挂钩综治村防疫专项经费6万元,深入村居社区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以法与情抒写检察人员抗疫故事。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从快从重打击防疫期间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提前介入5起涉疫情案件办理全省首例判决的涉疫情诈骗案件,受到央视等新闻媒体关注和报道。

用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办理各类涉企案件911人,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努力保稳定、保就业。召开公开听证2场,成功办理1起上级院交办涉企申诉案件,得到企业高度认可。聘任2名涉台检察联络员,重点关注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时搭建法治服务绿色通道。联合区工商联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开放日活动。

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持续深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严厉惩治洗钱、地下钱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经济犯罪案件2869人,同比上升23%。联合区市管局、公安分局开展多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咨询200余人次。向区金融办发出完善金融行业监管检察建议,就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达成共识。为脱贫攻坚助力。紧盯疫情对困难群众和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有效传递检察温情。生态保护尽责。探索生态检察与公益诉讼的融合机制,对2起滥伐林木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除要求被告人补植复绿外,还责令赔偿森林生态系统损失费共计92万余元(全市首例),被告人亦得到从宽处理,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助力区域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

深刻把握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努力抓好新时代检察办案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工作。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22219人,审查起诉案件347525人。坚决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起诉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7人;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93人。提前介入 “5.24”重大交通事故案等有重大影响案件。加大打击利用拆迁房票管理漏洞实施的诈骗犯罪,依法对涉案金额309万元的合同诈骗案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建议从重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保障安征迁工作顺利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对28113人提起公诉,有效遏制了辖区走私柴油相关犯罪多发势头。

提升区域社会治理效能。对自愿认罪认罚的4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其中不批准逮捕10人,不起诉29人。对246件案件建议适用速裁或简易程序,提升诉讼效率。以网格化+社区检察官”“检察官说法推动以案释法,协同东张村党支部充分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作用,互联互帮、共建共享,以机关带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成效明显。聚焦食品药品监管,保障群众舌尖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网络餐饮、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是专项斗争收官年,我院坚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精准把握六清行动核心要义,做到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再加速。强化诉前主导,增强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同步推进,自专项斗争以来,办理涉黑案件120人、涉恶案件723人,批捕起诉恶势力集团(团伙)6个,追捕4人,追诉2人,今年起诉泉港一高速碰瓷恶势力犯罪团伙。结合治安顽疾和行业乱象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份,协力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深化创建治安最安全、执法最满意、社会最平安吉祥泉港。

用情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隔疫不隔情,结合疫情防控拓宽为民服务新渠道,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通过信件、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及网络平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8件。开展检察长接待日18场次,领导带案下访7场次,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改进执法方式方法,深入基层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执法满意率,如在办理2起因相邻权纠纷引发互殴的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多次实地了解情况,联合镇、村干部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两家恩怨得以成功化解,两名嫌疑人获不起诉处理。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通过远程视频开庭、云连线帮教、云课堂普法等,全力做好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1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为1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对3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75万元,对1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测评,帮助其尽快回归社会。向区民政局发出第一份撤销监护权检察建议,最终该案当事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也获评我省少年审判典型案例。与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共建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累计查询397人次,从源头和机制上加强对学校聘用人员的准入把关。聘请12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志愿者,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活动依法进行。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会同团区委、区教育局联合举办法护青春,关爱成长区中小学线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院领导、员额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讲好开学第一课

三、聚焦精准共赢监督,推动检察监督工作行稳致远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定位,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8件次,完善退回补充侦查工作机制,注重释法说理,提高办案质量。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4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13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17份,纠正漏捕6人、漏诉7人、漏罪6人。强化审判监督,对刑事一审判决提出抗诉2件,其中被告人庄某钊在同意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后又反悔上诉,并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我院依法提出抗诉,建议加重被告人刑罚。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11人,监督审查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决定9件,发出督促交付执行检察建议1份。对市院交办的3件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恶犯罪等三类案件裁判涉财产刑进行监督,共清理三类案件裁判涉财产刑94137人,执行到位金额649.6万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获得上级院推广。

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把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努力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件。与区法院建立健全常规沟通联系机制,着眼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配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快批捕、起诉。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充分发挥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办理自然资源领域非法占用耕地类案件,以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类案监督,推进依法整治乱占耕地,确保农地农用、耕地安全。在办理郑某武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中,针对其被冒名顶替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的情况,向区自然资源局发出规范不动产登记审核工作的检察建议。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虽分工不同,但服务人民、追求法治的目标一致。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同比上升33.3%;回复整改率92.5%,同比上升8.7%。对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发现逾期未回复、实际未整改、整改不彻底的3件,跟进督促履职。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对法律明确赋权领域之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探索立案5件。针对校园周边商户违规销售烟酒制品和三无食品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实现社会问题前端治理。开展文物保护和古树名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探索圆桌会议和公开送达机制,形成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有效促成省级文保单位黄素石楼电力杆线顺利迁移;联合相关部门探索推行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保险机制,精准实施一树一策个性化养老,充分挖掘古树名木乡愁记忆

四、注重强化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以深化改革为抓手,科学规范管理为重点,激发检察工作发展新动能。

以完善机制适应检察管理新变革。持续推进捕诉一体工作机制,科学构建办案组织和办案工作模式,有效缓解案多人少。落实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形成分析报告4份,开展案件评查695件,不断发现和解决检察执法环节不规范问题,促进执法办案科学化管理。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机制,体现改革红利,完成8名司法行政人员、15名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级套改以及2名检察官等级、2名法警职务职级晋升,落实7名干警职级待遇,与区法院互派1名生态业务条线干警开展交流学习。

以抓-件比引领检察办案新理念。-件比作为办案质量评价核心指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尽量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启动值班律师81人次,对305413人适用该制度,整体适用率稳步上升至85%左右。对影响-件比较大的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程序,通过严格规范流程、细化退查标准,强化跟踪监督,打通效率梗阻。今年1-11月刑事-件比从去年的1:1.97优化至1:1.64,位于全市前列。

以业绩考核推进检察质效新提升。全面落实检察官业绩考核,聚焦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结合实际细化指标117项,克服唯数量、轻效果的办案考核弊端,将考评结果纳入检察官个人档案,同时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评价,作为检察官等级管理、评优奖惩及员额退出的重要依据,有效激发内生动力,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注重办案总结,提升案件质效,着力培育、宣传典型案事例,如林某正等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为典型的软暴力犯罪案例,被全国扫黑办专家在授课中引用;又如郭某龙故意伤害案,作为防卫过当典型案例被上级院采纳。

五、始终坚持严管厚爱,锻造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坚持队伍建设至关重要,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狠抓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聚力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及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完成2名预备党员转正、适时发展1名预备党员以及1名党员发展对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整改计划及党内政治生态分析会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强化价值引领、思想引领和阵地管理,针对57台工作电脑查删清理周永康等流毒并形成报告。

抓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对省院通报的关于2起检察人员醉驾情况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和警示教育。接受省院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完成5个方面问题整改。接受市检察院党组和区委巡察办联合政治巡察,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落实三个规定,累计填报12人次。对涉及一家两制2名检察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沟通,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对1名检察官因办案监督不到位被上级通报一事扣发绩效奖金;对2019年度考核不称职的2名干警按照规定降级,且扣发绩效奖金。

大力提升自身业务建设。修订学习制度,强化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互联网+检察教育培训优势,以中检网、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载体,组织参加各类系统学习、网络培训672人次,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主页、学习平台等,扩大受训范围,确保疫情期间检察培训不停摆、不断档,干警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得以提升。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基础的关键之年,也是泉港建区、我院建院20周年,更是考验和机遇并存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始终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精心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向区人大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多渠道推送检察信息,邀请参与调研、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检务活动16场次,累计邀请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400余人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一年来,我们始终重视社会监督,编印制作《不忘初心 并肩同行——“检村共建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主题画册,相关工作经验登上学习强国平台。加快两微四端等新媒体建设,坚持制作精品原创文章,发布微信158条,微博消息679条,各类宣传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10篇。一年来,我们检察工作所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关心帮助、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泉港检察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深思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一是融入服务泉港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足,还存在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的现象;二是检察权运行机制有待完善,有权不敢用、放权怕滥用的问题同时存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然薄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还不够好;三是检察监督力度有待强化,检察建议执行刚性不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建议质量不高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检察队伍稳定性和整体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高质量理论研究成果缺乏。基于这些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盯不放并想办法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围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狠抓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在以下四个方向下功夫,为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服务大局,在社会治理上下功夫。依法履职全力维护常态化防疫期间社会稳定,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主动服务六稳”“六保,着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着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扶贫、金融、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聚焦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扎实做好民生检察各项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有力推进家校公育;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下更大力气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执法满意率,同声共唱泉港好,大家会更好主旋律。

二是更新理念,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聚焦办案,持续发力,让优势业务更加优质,短板工作明显补强。履行好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进一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熟运行。抓好民法典贯彻执行,加强与行政机关、法院、社会组织的协同共治,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办案范围,积极稳妥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

三是聚能蓄势,在创新竞进上下功夫。深化社区检察官”“检察官以案说法等特色党建品牌,做实做细检村共建。加强办案总结,对办案质量高、效果好的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提炼,充分发挥案例指引、参考作用。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完善以-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进一步调整优化检察长、检委会、检察官职责权限,健全新型检察权运行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四是夯实基础,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强化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全面净化政治生态,加强检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的贯彻执行,为明年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做好准备。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完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共同提升相互借力,在检察队伍中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附:有关用语说明

1.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2. 十大业务:普通犯罪检察业务、重大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3. 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4. 检察公益诉讼: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由检察机关及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强化公益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

5. 诉前程序: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应依法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只有行政机关拒不履行职责,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种诉讼之前的督促程序即为诉前程序。

6. “四个最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要求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协作配合,紧紧围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方案提出的三个方面十九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重点,聚焦校园及周边、网络餐饮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合力保护食品药品安全。

7.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纳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检察工作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确定各类人员不同的比例、职务序列和职数,按照职业特点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8.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处理,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9.-件比:-件比是高检院在《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中提出的办案质量评价核心指标,是检察环节办案质量、效率的直观反映,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尤其关系到案件当事人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直观切身感受。这一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提出,真正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积极践行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追求。

10.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官方网站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下一篇文章:2019年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版权所有: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检察院 未经授权 请勿转载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2017号 电话:0595-68879805
闽ICP备2024043363号 技术支持:正义网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95-68879846 举报邮箱:qgqrmjcy@163.com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